发布日期:2013-02-07 00:00:00浏览次数:4174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春节期间,人们的饮食生活与平常相比变化很大,亲友聚餐、外出就餐等活动增多,还会集中采购大宗食品、制作大量菜肴,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稍有不当,便会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为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的发生,让公众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特提醒大家注意:
一、采购食品时,要到规模大、信誉好、食品质量把关较严的商场或超市选购,不要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不要采摘、食用不认识的野生菌类、野菜和野果,以保证食品原料的卫生安全。
二、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查看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要购买和食用无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厂名、厂址的“三无”食品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要食用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外出聚餐,应选择食品卫生条件好、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不要到无证照摊贩处就餐。
四、家庭聚餐时,避免暴饮暴食,以免出现胃肠功能紊乱和身体抵抗力降低,增加患病风险;要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接触生鱼、生肉和生禽后再次洗手。
五、尽量不要生食肉类、海(水)产品等食品;制作食品时要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加工,生熟工用具分开使用。
六、剩余食物要及时冷藏,剩余食品和隔夜食品要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七、进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时,要立即进行自救,尽快吐出胃中物,并尽快就医。同时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所有剩余的食物和加工设备,以备调查中毒原因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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