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今天是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免费注册

公共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公共服务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都得留神

发布日期:2013-02-09 00:00:00浏览次数:10771来源:新华网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记者朱立毅)“爆竹声中辞旧岁”,春节是烟花爆竹产品消费旺季。国家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要选购质量有保障的烟花爆竹产品,同时注意燃放安全。

 

  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缺陷或操作不当,极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火灾等重大损失,因此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专营店购买质量有保障的烟花爆竹产品。

 

  同时,消费者应综合考虑年龄、燃放场地等情况,合理选购烟花爆竹产品种类,选购时应认真查看警示语、燃放方法、燃放过程注意事项等标志内容。

 

  在燃放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按照燃放说明所示,选择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点,特别要注意远离易引起火灾的山林、油站、电网等危险源;在城市道路和小区居民楼附近燃放,也要注意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安全燃放。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3.02.09 转载)
分享到: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账号注册
用户名
单位
密码
确认密码

已有账号?登录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账号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