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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列为省政府2013年惠民实事

发布日期:2013-05-23 00:00:00浏览次数:12036来源:云南省健康教育所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2013年省政府将“全面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将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同时相应提高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列为第一件惠民实事。为了进一步落实这件实事,省卫生厅制定了《云南省2013年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方案》。 通过“全力做好新农合参合筹资工作;认真落实2013年新农合各级地方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制定2013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继续做好新农合即时结报工作,加强相关制度间的衔接;继续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认真做好提高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试点;全面推进大病补充保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大病补充保险试点工作”八项措施,巩固新农合参合率,全面提高筹资标准,相应提高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增强重大疾病保障能力,强化基金监管,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新农合信息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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