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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假医疗广告 市民发现可举报

发布日期:2013-06-28 00:00:00浏览次数:12171来源:广州日报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今年1月至今,广州市工商部门立案查处各类医药违法广告23宗,罚没89.46万元。

 

  “最新技术”实为流嘢

 

  “权威专家亲诊,数万例零风险品牌技术”、“一针见效只需280元专治显疣疱疹、前列腺炎”、“当天用药当天见效”……这些言之凿凿的医疗广告语对患者眼球极具吸引力,但在工商、卫生等部门的执法人员面前,该医疗门诊部的负责人既无法出示合法医疗广告批文,也无法提供相关的事实证明资料——这是发生在白云区某医疗门诊部各部门整治医药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合执法现场的一幕。这家医疗门诊部当即被责令整改,相关部门也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工商部门在查处虚假医疗广告中发现,违法医药广告利用人们治病、保健的迫切需求心理,大多夸大功效或疗效,出现不科学地表述功效的断言和承诺,或以专家、医生、患者,和科研、医疗机构名义形象作证明等,但实质上没多少功效可言。

 

  重点整治网络违法医药广告

 

  “违法医药广告误导公众、贻误患者治疗,社会反映强烈,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是民生大事,刻不容缓。”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今年4月下旬,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八部委联合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广州也开展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宣传包治百病”、“冒用权威或公众人物形象”、“夸大产品功效”、“以专家讲座变相广告”、“未经权威部门核准非法发布”以及“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等六类典型的虚假医疗广告。

 

  今年初以来,广州市工商部门立案查处各类医药违法广告23宗,罚没89.46万元。

 

  在查处的案件中,一些医疗机构的广告违法情况较为严重,占违法案件44.6%。此外,网络违法医药广告案件也成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在查处的广告违法案件中,网络违法医药广告案件占48.9%。例如,广州紫×美容医院虚假广告宣传一案,其在对外网站发布的宣传广告含有虚假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工商部门处以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罚款78000元的行政处罚。

 

  通过专项整治,广告违法率有所下降。据监测统计,我市5月份广告违法率为6%6月份违法率为3%,环比下降了50%

 

  举报六类医疗广告

 

  ●超出批准的主治功能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和新闻报道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医药广告,推销医药产品与服务的;●未经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或者核准,非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3.06.28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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