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6-30 00:00:00浏览次数:3833来源:健康报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6月26日发布消息,日前,中央财政下拨了2013年中央财政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5亿元,对身份不明确或无负担能力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给予补助,支持各地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今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在中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可获得应急救助;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救助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由当地卫生部门管理。各省(区、市)、市(地)政府应组织设立本级应急救助基金,各级政府要将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对财力困难地区给予补助,并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3.06.30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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