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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对构成犯罪“医闹”行为依法追究刑责

发布日期:2014-03-10 00:00:00浏览次数:6276来源:新华网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杨维汉)“对于杀死医生等严重侵害医生权益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会对其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程新文9日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网在线访谈时强调的。

 

    据了解,最近各地相继发生一些医患纠纷,有的“医闹”甚至杀死医生或者押着医生游街。对此,程新文指出,“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我们也注意到,有些患者在解决医疗纠纷过程中采用过激的方式维权。人民法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其违法乃至犯罪情节的轻重,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程新文强调,对于杀死医生或者押着医生游街等严重侵害医生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会对其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将通过民事审判活动依法维护患者和医方的合法权益,通过裁判的示范效应,规范和引导患者通过正当途径,依法理性维权,以共同构建健康良性的医患关系,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秩序。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4.03.10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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