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健康教育所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发布日期:2014-09-15 00:00:00浏览次数:7476来源: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我所从“四抓”入手,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并切实贯彻执行,将《条例》精神认真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抓好专题学习,强化贯彻落实。2014年1月,《条例》刚颁布,我所第一时间就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暨所政研中心组集中讨论。在学习贯彻的全过程中,坚持所领导带头学、班子成员集中学和个人自主研读相结合,所长、书记简要介绍,人事科长专题解读,其他干部认真铭记。通过学习和宣讲,全所同志能够充分领会《条例》修订颁布的重大意义,全面深入把握其精神实质,切实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抓好宣传渠道,促进干部成长。充分利用集中学习、科务会、党政工联席会等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全员性的培训,使我所对《条例》的理解程度呈现“领导干部熟知、人事干部精通、干部群众知晓”的局面,让广大干部职工支持并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三是抓好统筹结合,确保互促共赢。我所把学习《条例》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行专题教育,利用各项工作的开展助推《条例》的学习贯彻,以《条例》的贯彻落实带动各项工作的推进,确保学习贯彻《条例》取得实效。
四是抓出实际成效,做到学以致用。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尽快熟悉相关业务内容,严格依据最新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要求开展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体系,确保新条例贯彻执行到位,更好为地我所科学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
通过学习,大家明确了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决心以《条例》要求为准则,坚持从严选拔、从严把关、严肃纪律、严格要求的新精神、新要求,把服务为民、廉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选人用人经得起全所干部职工的监督。
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