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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女童输血染艾事件调查结果

发布日期:2015-01-15 00:00:00浏览次数:10335来源:健康报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记者林世才 张清湧)110,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近期媒体关注的福建女童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调查情况。根据调查结果,5岁患儿毛毛(化名)因在心脏手术过程中输注“窗口期”血液而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极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表示,将给予患儿人道主义救助补偿,同时将研究建立输血无过错伤害事件补偿机制。

  患儿毛毛20099月出生,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完全型肺静脉异位引流、房间隔缺损;20104~5月,她在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接受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术后康复良好;20149月,毛毛因发热再次入住协和医院,住院期间检查发现CD4水平低下、艾滋病病毒(HIV)抗体初筛实验阳性,经该省疾控中心确证为HIV抗体阳性,诊断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

  经查证,患儿在协和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期间,曾先后输注过8位献血者的血液。经追踪这8位献血者的情况,确认其中一位陈姓献血者目前检测HIV抗体为阳性。陈姓献血者曾于2010331参加无偿献血,当时血液检测结果合格,此后未再献过血,在本次调查前并不知晓自己已感染HIV

  福建省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调查组认为,该省血液中心血液采集、检测、制备过程规范,各项记录完整,且可以实现有效追溯,没有发现存在违反国家血液管理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况;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也不存在违反国家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行为。综合考虑患儿父母HIV抗体检查阴性的结果,调查组专家认为,毛毛因输注“窗口期”血液而感染HIV的可能性极大。

  人体感染艾滋病病毒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后血液中才能检测出抗体,这段时间就是“窗口期”。数据显示,经“窗口期”血液途径感染艾滋病的概率大约为1/50万,依靠现有的检验手段无法避免“窗口期”事件的发生。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输注“窗口期”血液引起的HIV感染,血站和医疗机构虽不存在过错行为,但还是将参照公共产品无过错伤害事件的补偿办法进行协商,给予患儿人道主义救助补偿。该省卫生计生委也将尽快研究建立输血无过错伤害事件的补偿机制,确定合理的补偿方式。(云南省健康教育所2015年1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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