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0-19 00:00:00浏览次数:11922来源:云南日报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10月16日,手术康复能独立行走的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赵桅村农民曹家金,激动地对记者说:“我和老伴都是年近70的老人,平时的生活费用全靠子女接济。这回生大病住院能够挺过来,全托新农合的福。”
今年5月,久病缠身的曹家金左下肢因疼痛麻木而丧失了行走能力,在昆医附一院确诊为腰椎间盘突出压迫神经,急需动手术救治,手术费用得花五六万元。曹家金的儿子说:“我们很幸运,做手术时刚好赶上新农合大病救助保障政策出台。” 曹家金住院手术治疗共花去52598元,通过新农合大病救助保障政策报销了37207元,报销比例达71%。
据了解,仅今年1至7月,玉溪市共有6055人享受到了住院大病再次补偿医疗费用合计达8387万元,全市新农合万元以上住院大病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达80.35%。
谈起新农合政策,红塔区春和街道办事处波依村村民矣荣去年6月因患阻塞性肺炎到北城中心卫生院住了6天的院,共花费医疗费用1348.08元。出院时,医院告诉村民矣荣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回家时,矣荣误以为医院“搞错了”,进一步询问后得知:根据相关报销规定,自己属于门槛费“零”起付的特殊人群,因此可以“免费住院”。今年上半年,仅红塔区便有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对象4万余人,实现了“免费住院”。
随着新农合补偿标准、补偿范围和补偿比例的大幅提高,农民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返贫等问题,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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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今年4月,我省新农合参合人数达3467万人,参合率达到96.52%。参合人员人均筹资标准由2011年的230元提高到290元,这是我省第五次提高新农合的人均筹资标准。
● 2012年,我省将新农合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全省范围内8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由新农合资金按总费用70%报销,12类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也将进一步开展。
(云南日报)(记者 朱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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