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0-29 00:00:00浏览次数:12103来源:云南省健康教育所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云南重点人群吸烟相关行为监测项目日前我省启动,该项目卫生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子项目之一,旨在了解重点人群烟草危害健康知识、吸烟及二手烟暴露相关行为、对控制吸烟政策的态度以及控制吸烟能力等信息,为评价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和无烟学校等工作的效果、制定针对性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006年1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六年多来,我国的控烟履约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控烟成功国家的经验表明,医生、公务员和教师等重点人群(以下简称“重点人群”)吸烟行为的改变具有社会示范作用。2008年,为了解重点人群吸烟相关行为和控烟能力,卫生部在全国开展了“重点人群吸烟相关行为监测”。2009年5月,卫生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提出了2011年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目标。卫生部以身作则,积极创建全国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广泛开展控烟履约宣传,全力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云南是烟草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和消费的大省,重点人群(公务员、医生、教师)吸烟率19.60%(2008年)。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调查显示,云南省居民死因前五位(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心脏病)构成中,吸烟是其中四种疾病的危险因素。吸烟加重了我省疾病负担和经济负担。烟草流行监测在云南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此次调查在东川区、麒麟区、隆阳区、昭阳区、嵩明县、宣威市、江川县、鲁甸县、永胜县、澜沧县、泸西县、广南县、陇川县共13个县区进行。监测从九月中旬到十二月底结束,共调查3042名人员。
烟草控制与心理健康教育部
已有账号?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