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0-31 00:00:00浏览次数:6392来源:昆明信息港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3家医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卫生厅领导多次强调,严禁以任何理由拒收急危重病人。”昨天,云南省卫生厅医管处负责人,针对本报10月27日《孕妇胎死腹中 4家医院拒收治》提及的3家医院表态,同时还表示,将责成省三院、延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向孕妇及家属赔礼道歉。
事情发生之后,云南省卫生厅、昆明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放弃周末休息,对此事展开调查。延安医院、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已经拿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据不完全统计,已有6名以上医护人员受到调离岗位3个月等严肃处理。
云南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卫生系统,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入查找存在问题,落实相关制度,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昆明市卫生局也将对妇幼保健院和延安医院进行全市通报,对涉及此事的医务人员还在调查取证中。
省三院
向公众道歉,我们不护短
事情发生后,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立即对此事展开了调查。负责人邓毅书表示,经过调查后,医院认定,当事医生在接诊过程中存在过错。“我们不护短、不掩饰,最初步的处罚决定是,在全院公开通报批评。”
邓毅书表示,在对赵女士的诊疗服务中,医生并没有站在患者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在没有床和药的情况下,医生应该做到联系其他医院,而不应该让患者擅自出院。“这样的做法给一个急危重的患者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负担,如果我们联系好一家医院,让她赶去就诊,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邓毅书说,“我们向公众患者家属真诚道歉,今后,我们将加强各个科室的服务意识的监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延安医院
4名医护人员受处罚
29日下午,延安医院针对拒收产妇一事召开全院工作会议,并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做了全院通报。
“在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存在责任心不强,没有尽职尽责,告知不全,服务不到位、不及时,甚至推诿等过错,加重了赵女士的痛苦。”昨天,延安医院副院长谷欣说。医院向赵女士道歉之后,对当事医护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成产科拿出整改方案,“再也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谷欣说。
按照相关规定,延安医院对相关的4人做出了处理决定:当事医生待岗3个月,待岗后,待考核合格才能重新上岗;当事护士调离岗位,重新上岗前需要进行再次考核;对产科主任和药剂师做出全院通报批评,并扣发3个月的绩效工资。
“我们还要求产科、药剂科限期拿出整改方案,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谷欣说。
妇幼保健院
两医护人员受处罚
“这是医生责任心不够的表现。”市妇幼保健医院杨副院长昨天表示,医院在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已就此事有了处理结果。
首先,对当事医生处以调离原岗位、待岗3个月的处罚。在这3个月中,该医生将重新学习相关知识,重新考试,直到考核合格,才能重新回到工作岗位。而当事产科主任将被扣罚3个月绩效工资。
其次,医院要求产科在内的全院医务人员检查自身问题,整改此类现象。同时责令产科进行深刻反思,全面整改,并向医院提交有效可行的整改方案。“医院会借此次事件对全院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加强教育,进一步强调责任心和医疗安全的重要性,做出整改的科室必须要见到改进的效果。”杨副院长说。
赵女士
希望类似情况别再发生
29日一早,被4家医院拒收的赵女士已从武警云南总医院产科急诊室转入了普通病房。 “医生说她恢复得不错。”赵女士的母亲浦女士说。虽然还不确定何时能出院,但看着女儿一天比一天健康,浦女士的心情也好了很多。
29日下午和晚上,昆明市延安医院、昆明市妇幼保健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负责人分别赶到武警医院看望了赵女士。“我们诚恳地向她和她的家属道了歉,希望能得到她的谅解。”昨天晚上,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负责人邓毅书说。
面对道歉,赵女士说:“希望他们在这件事情后,遇到类似的危急病人时,能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首席记者 侯玉才 李佳健 见习记者 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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