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1-26 00:00:00浏览次数:6058来源:中国CDC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健康报2012-11-22:针对“要求制定白酒产品塑化剂安全标准”的建议,卫生部相关人士11月21日向本报记者表示,白酒塑化剂监管并非完全没有标准。有关专家也认为,虽然没有具体针对白酒的塑化剂标准,但是相关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得到尊重和落实。
据了解,《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规定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的品种、范围和特定迁移量或残留量等,其中涉及6种塑化剂。《标准》明确,“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因此白酒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接酒桶、输酒管和成品酒塑料内盖、袋、瓶、桶等适用于该《标准》。
2011年5月,台湾发生因塑化剂而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危机后,卫生部曾发出《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通报:塑化剂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但严禁在食品、食品添加剂中人为添加,不得接触油脂类食品和婴幼儿食品,并点出了3种塑化剂的允许最大残留量。这些内容都是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明确的,并不是卫生部的补充规定。
环保专家、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表示,《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国家强制标准,既然白酒产品标准中没有塑化剂指标,就应按最高级别的国家大标准执行,但很多企业、行业组织甚至监管部门不适应新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坚持用更早制定的、已经习惯的具体产品标准。
中国酒业协会日前的声明表明,该协会去年6月就与全国重点白酒企业、国家相关检测机构进行了沟通和调研,掌握了白酒产品含有塑化剂的信息,并于当年12月通知白酒企业“禁止在白酒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使用塑料制品,加强对接触白酒的塑料瓶盖的检测”。2012年4月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分会理事会会议和2012年7月中国酒业协会全国白酒国家评委年会都强调严控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董金狮表示,这些信息并没有公开,事实证明“行业自律”没有取得效果,而相关政府监管部门也没有对此进行干预,说明食品安全监管仍然存在空白地带。
据了解,与食品相关的塑化剂标准由卫生部制(修)订,而白酒产品质量日常监管主要由质检部门负责,仍然在使用的白酒产品标准没有对塑化剂含量的要求,监管部门的抽查检测也没有这一项目。
根据中国酒业协会的说明,塑料制品、设备在白酒产品生产过程中已使用近40年。仅以所有白酒企业都在使用的“酒泵进出乳胶管”为例,每10米乳胶管可在白酒中增加塑化剂含量0.1mg/kg,有的企业用一次酒泵(50米乳胶管),有的企业多达4次~5次。以此推算,仅这一个生产环节就能使白酒塑化剂超标。虽然塑料袋、瓶装的成品酒随着时间的推移塑化剂含量会逐渐增高,但是市场上仍然有不少塑料瓶装的低价位白酒在销售。
专家呼吁,白酒企业、行业组织和相关监管部门应该本着对消费者健康负责的态度,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产品包装,加强对产品的检测和质量控制,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摘自:http://www.jkb.com.cn/document.jsp?docid=335594&cat=0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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