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2-13 00:00:00浏览次数:5829来源:新华网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专电(记者吕诺、胡浩)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做了哪些工作?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情况如何?职业病防治有哪些新举措?卫生监督队伍现状能否满足履职需要?围绕公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热点问题,新华社记者11日在全国卫生监督协管论坛上专访了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
问:2012年食品安全标准建设方面完成了哪些主要工作?公众最关注的地沟油检验方法研究问题,目前有哪些新进展?
答:2012年出台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部署开展82项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全面启动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制定公布了8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继续修订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禁止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继续清理食品包装材料标准,公布301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名单。此外,还严格食品相关行政许可。
2012年,全国已设置化学污染物和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监测点2070个,覆盖县区从25%扩大到47%;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从465家增加到570家。伊利婴儿配方乳粉汞含量异常等情况得以及时发现。
关于“地沟油”检测方法研究,目前已从征集到的315种检测方法中初步确定7种方法,推荐给监管部门作为鉴别“地沟油”的初筛方法,用于发现“地沟油”违法犯罪的线索。
问: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情况如何?全国饮用水水质状况究竟怎样?
答:今年7月1日起,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面实施,指标由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其中包括42项常规指标和64项非常规指标。地方各级卫生部门负责出厂水和末梢水的监督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乡供水的卫生安全管理。近两年,卫生部以推进实施新标准为重点,建立健全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目前已设置了2.86万个水质监测点,覆盖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和30%的县。
我们的目标是:到2015年,各省级和省会市的疾控机构检测能力要实现新标准全部106项指标全覆盖,地级要具备水质常规指标和本地区重点非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县级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
2011年对全国设市城市公共供水厂出厂水普查结果显示,按照新标准进行评价,达标率为83%。综合分析各方面的监测结果,目前我国饮用水状况总体安全。
问: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今年已经正式实施。当前执行情况如何?
答:卫生部会同国家安监总局牵头召开9部门参加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共同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从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做好重点职业病监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方面,与2011年相比,2012年防治机构增加了63家,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增加了22家,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增加了486家。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内容。
问:面对繁重的执法任务,卫生监督队伍现状是否能满足履职需要?
答:卫生监督队伍承担着8部卫生法律、29部行政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执法职责,队伍现状与履职需要还有较大差距。我国每万名服务人口仅有0.6名卫生监督人员,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卫生执法人员配置比例,尤其是基层人员严重短缺。我们正积极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
近年来,很多公共卫生安全问题都“潜伏”在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由于执法力量不足,监管存在盲点,很多公共卫生问题只能依靠居民举报来查处、只有在发生后才进行干预。我国探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各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报告并协助调查,以及时发现和报告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线索和隐患。全国80%以上的区县已经正式开展此项工作,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已达到17万余人。
问:2013年,卫生部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工作将推出哪些新举措?
答:食品安全方面,一是加快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生产经营规范等基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13年底前完成现行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二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优先评估项目,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至少覆盖60%的县级行政区域。根据隐患排查情况,进一步完善食品中非法添加物“黑名单”制度及相关检验方法。
卫生监督执法方面,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运行机制,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覆盖率力争达到90%以上;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职业病诊断机构市(地)级覆盖率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区)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规范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并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方案。此外,还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学校卫生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
总之,我们将筑牢卫生监督执法的“前哨”和“网底”,为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已有账号?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