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艾社会组织须告别“散小弱”
云南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会长 陈觉民
随着防艾工作向纵深推进,防艾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如何提升防艾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防艾社会组织在当前更应该着力抓好如下工作。
思考重新定位与转型。工作经费不足是长期以来困扰社会组织成长壮大的瓶颈。过去,大部分防艾社会组织的性质只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很难从社会募集工作经费。现在,必须达到公益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标准,才能在更大范围筹集工作经费。社会组织的工作理念与方式也要从被动等待型转变为主动服务型。工作经费要从单一从政府或项目获取,转变为从政府、社会、企业、爱心组织和爱心人士多元筹措;在实施项目方面,要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在工作领域方面,要因地制宜变被动接受为主动争取。
建立健全服务网络。经过多年项目实施,防艾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数量多、门类全,成为防艾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依然存在“散、小、弱”问题。“散”是指分散不集中、难统一。目前,省级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已成立,但州、市成立防治协会并且能正常开展工作的不多,缺乏领头羊,各行其是现象严重;“小”是指组织规模与工作范围小,各类社会组织之间服务能力参差不齐,服务效果差别较大;“弱”是指组织构架与服务能力不强,达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规范要求的防艾社会组织较少,大部分是挂靠医疗卫生机构。由于缺乏统一的工作标准与规范化培训,社会组织及其成员之间的工作能力差异大。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很难承担繁重的防艾任务。
因此,创新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艾社会组织服务网络势在必行。要建立纵向分层、横向分类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网络,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纵向分层就是从省、州(市)、县自上而下成立艾滋病防治协会,承担本地区社会组织防艾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任务;横向分类就是按照工作职责与功能划分,把若干职责与功能相同但比较分散的社会组织整合起来,按照统一的工作标准和要求进行培训,形成一个规范高效的防治网络,逐步改变“散、小、弱”的状况。
规范准入与监督管理。各类防艾社会组织要正确认识严格监督与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接受民政等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不仅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帮助,解决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而且要通过自身努力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自我管理能力涉及服务理念、组织结构、监管制度、工作方式等各个方面,这里主要强调的是内部的监督管理。“打铁还须本身硬”,做好内部的监督管理,必须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解决的措施与方法,在改革中发展,在继承中创新。特别是要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要争取好、管理好、使用好有限的工作经费,让这些资金发挥最大效益。